8.4.2.3 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组织应要求其汽车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开发、实施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QMS),终极目标是通过本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基于风险,针对每一个供应商,组织应确定最低可接受的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以及质量管理体系开发的目标。
除非顾客另行授权[例如,下述的a]],通过ISO9001认证是初始最低的的可接受质量管理体系水平。基于当前绩效和对顾客的潜在风险,目标是推动供应商遵守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开发步骤:最终目标是获得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证证书。除非顾客另有规定,应按照下述顺序以达成此目标:
a)通过第二方审核以(验证)符合ISO9001;
a)通过第三方ISO9001审核认证;除非顾客另有特殊要求,组织的供应商应维持第三方认证以证明其符合ISO9001,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应带有由IAF MLA(国际认可论坛多方认可协议)成员认可的认可标志,并且认可机构的主要范围包含ISO/IEC17021管理体系认证。
b)获得ISO9001认证证书,并通过第二方审核证明符合顾客确定的其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例如针对次级供应商最低的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要求[MAQMSR]或等效要求)。
c)获得ISO9001认证证书,并通过第二方审核符合IATF16949;
d)通过第三方IATF 16949审核(应通过IATF认可的认证机构的第三方审核获得有效的IATF 16949证书);
注:如果顾客认可,通过第二方审核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也可作为最低的可接受水平。
更改理由:
澄清了期望的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步骤。这个方法支持在标准中8.4节所展现的“基于风险的思维”概念。